新政策出台,学校食堂不在外包。
2019年末,一则新政的出台,犹如一颗核爆炸引爆了团餐界。12月30日,市场监管总局、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《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幼儿园、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加快构建长效机制。
而《指导意见》有两大重点让团餐企业最为揪心:
一、具备条件的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,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。
二、非寄宿制中小学、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、超市,已经设置的,要逐步退出。
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“史上最严”校餐新政,并非“突然紧绷”,而是要从源头对经年累积的校餐食品安全进行抹杀。
政策出台背景:
如果回首2019年,团餐业乃至整个餐饮界最强烈的感受,莫过于感受到食品安全不断从严。
2月24日,中办国办印发了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》,明确地方“一把手”责任制 重大食安事故 从重追究责任。
3月8日,三部委联合发布《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,其中“陪餐制”首次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下来。
3月12日,成都七中食安事件爆发。
4月18日,中国烹饪协会组建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,探索食安服务新模式。
5月20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,这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,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已升到战略高度。紧接着,5月28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《各地严厉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》,其中外婆家、西贝莜面、华莱士等多家知名餐饮品牌榜了黑榜。
由此可见严防、严管、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将是未来整个餐饮领域的新常态。就此新常态之下,食安风险对餐企的破坏力十分巨大,曾有一位餐协会会长这样表示:“能将海底捞这样巨头餐企置于死地的,唯有食品安全问题。”
每当开学季,都让监管部门绷紧神经,开展全国性整治专项行动。应该说,一路狂奔的校餐事业,尽管大部分企业是规范经营,为保障校餐安全作了很大的付出,但个别的案例,导致校餐社会服务的信任危机,业界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
监管部门认为,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,一些校外供餐单位、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食堂,容易放松食品安全管理。
同时在监管执法中,也发现因为主体责任不落实,疏于食品安全管理而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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